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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依法、理性对待谢亚龙的抗辩(2)

A+ A- 2012-05-01 17:25  |  环球时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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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追求进步的方式以往以动员和鼓励为主,现在正逐渐变成舆论监督和倒逼为主。新的方式毫不留情,以往树好典型变成了今天抓坏典型,社会进步的过程变残酷了。对此所有与公权力有关的人们必须加快适应,做各种法规不折不扣的遵守者。

  舆论监督应就事论事,而不应推动社会对司法机关的整体不满和不信任,损害司法的权威。司法机关则应积极回应媒体的每一次追究,既不隐藏问题,包庇违法违规干警,也不因为受到舆论的严厉对待而气馁。社会形成这样的互动关系决非易事,但它却是我们这个法制基础薄弱、社会现实又很复杂的国家必须锲而不舍的目标。

  与先进的现代法治社会相比,中国社会治理的很多部件都还不达标。我们一方面要提升每一个社会公器的运行质量,同时要确保完善改造它们的过程不在任何一段时间里削弱它们的作用,导致社会秩序在某一部位的真空。

  如果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做观察,开放的社会通常会自然形成这样的平衡。但这种把握决不是绝对的,不需任何引导和促成。

  认真追查谢亚龙提出的刑讯逼供指控,同时也把这件事置于它在中国司法建设中的真实位置,不姑息也不夸大它,这应成为中国社会对这一纠纷的集体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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