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员工招录简章(2)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委托国家认可的权威考试机构命题,由公司统一组织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
文秘岗位另加试《公文写作》科目,分值100分,详见“招录特别说明”。
2、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分别给予8分和5分的资格加分,计入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但不计入总成绩。资格加分在笔试前予以公布。
3、对于从事本专业工作2周年以上且取得本专业助理级职称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4周年以上且取得本专业中级职称资格的报考人员,分别给予3分、5分的特别加分。特别加分计入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并按比例计入总成绩,计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两科笔试成绩之和÷2+特别加分)×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的比例。特别加分在笔试前予以公布。
4、参加笔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人事劳资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专业招录名额不超过1:3(其中艺术特长生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烟草公司网站公布。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公布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占50%,按满分100分折算)与面试成绩(占50%)合计得出总成绩,按同类专业进行排名,依据招录名额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现行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相同专业依据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
(六)综合审查及录用
公司统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近期表现、适应招录岗位需要的条件等进行审查,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重庆市烟草公司网站予以公示。近期表现审查及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组织统一选岗,各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相应单位(如成绩出现并列,现场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并由重庆市烟草公司人事劳资处发给拟录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单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处理。定向招录考生不参加录用环节的集中统一选岗。
拟录用人员中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由市公司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上岗后由所在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余拟录用人员在正式上岗时由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中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到时必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报到证,否则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中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人员2012年7月31日前未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录特别说明:
1、文秘岗位考生先依据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加试《公文写作》人员名单。再依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文写作》3科总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文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三科笔试成绩之和÷3+特别加分)×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的比例。
2、考生在报名表的“定向报考”栏中填写的单位,如果纳入了本次定向招录范围,视作有效;如果填写的单位未纳入本次定向招录或符合本简章的其它相关要求,本栏内容无效,不得作为录用后的选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