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为满足市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酒办发〔2011〕99号)精神,经酒泉市人社局批复同意,玉门市决定为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玉门生源,具有玉门户籍(户籍迁入本市需一年以上,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的未就业人员;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身体条件(详见招聘职位简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理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含研究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至4月11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至下午6: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玉门市人社局(阳光酒店内西侧)二楼政务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从“玉门人事人才网”下载填写《玉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另交3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有关职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酒发改收费〔2011〕486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每人需交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报名登记表后)。资格审查后,将符合和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开考人数要求: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将调整或核减拟招聘人数;调整或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聘。
6.《准考证》领取: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并已提交报名登记表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报名点(玉门市人社局政务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玉门市情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50分。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登陆玉门人事人才网查询)。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情况,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由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工作由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考录公务员的考察政审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经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玉门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为期10年的在玉门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玉门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酒泉市人社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名咨询电话:0937—3351889、3338889
监督举报电话:0937--3338228
《玉门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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