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2)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5月6日
2、报名地点:宁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所需证件资料:师范类往届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师范类应届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学校开具的证明;每位报考者须交两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笔试入围后交学生档案。
4、报考岗位:每人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填报。
5、报考比例:各招聘科目的报名人数至少应达到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未达到招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6、资格审查: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基础能力测试(笔试)
1、时间:5月12日上午8点半。
2、分值:笔试分数100分。
3、内容:高中教师岗位以大学和高中阶段本专业知识为主,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以幼儿教材和幼师专业知识为主,加幼儿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知识。
(四)业务能力展示(试讲)
1、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试讲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2、试讲分数满分100分。试讲人员按所报类别分别讲高中一年级相应学科的一节课和幼儿园的一节课。试讲采用先摄像、后评课的办法。
(五)总分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按50%记入总分(尾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竞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体检,体检均合格者一同聘用)。
(六)体检
拟聘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
(一)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考试舞弊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人社局、教育局共同考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全额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签定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人社部门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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