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填写说明
1.考生必须填写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只允许注册一次,务必牢记),注册成功后,方能填写报名表。同一考生不允许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分别注册(注册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用户名、密码将作为考生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报名表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由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带入的,因此,考生在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时必须真实、准确。若字库中没有的字,写一个同音字,在后面加“*”。
2. ①“姓名(自动带入)、性别、民族、政治面目、身份证号(自动带入)、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联系电话”等栏目必须如实填写;
②“学历、学位”填写毕业后应获得的学历和学位;
③“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填写已通过的国家外语等级(分数)、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名称;
④“参加过的活动”中选择曾参加过的活动,如“三支一扶”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如未参加过上述活动,请选“无”;
⑤“学生干部类型”可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中选择一项或多项,未获过上述荣誉的请选“无”;上述荣誉是指在大学及研究生期间所获的称号;
⑥“生源地及现户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填写上大学前的户籍所在地,毕业1-2年的毕业生填写上大学前的户籍所在地或现户籍所在地;
⑦“报考区县”、“报考岗位代码”和“报考岗位”中点击选择所要报考的区县和职位,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区县的一个职位;
⑧照片必须传至报名表相应位置。上传照片点击“上传照片”按钮,选择照片电子文件名,再点击确认即可。
⑨ “院校类型”中点击选择学校属于“211”院校或“985院校”或一般院校或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中的一类。
3. ①“学习(培训)简历”栏从中学开始填起,填写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学校(系、专业)学习;
②“工作简历”栏填写本人在大学期间担任学校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主要职务,工作经历、实践锻炼情况等,已经就业的人员填写在单位所担任的职务及主要工作职责;
③“奖惩情况”栏详细填写在大学期间的各项奖励或报纸、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情况等,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等称号也写在此栏中;
④“家庭成员情况”栏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
⑤ “学校党组织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推荐意见”栏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单位人事部门(单位有存档权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无存档权的,由档案存放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毕业1-2年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由人事档案存档部门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⑥“区县党委组织部资格复审意见”栏由区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后填写。
无工作经历或学习期间未获得任何奖励、荣誉的考生在“工作简历”、“奖惩情况”栏中必须填写“无”。
4. 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可点击“保存”按钮,对所填内容进行保存,此时报名表并未提交,考生仍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也可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直接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一旦提交,考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
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在控制面板中双击“Internet选项”进入“Internet属性”,点击“高级”选项卡,将“打印背景和图像”选中,即可打印出表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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