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夏石嘴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2)
5、要求: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按要求打印报名登记表,于报名结束前将资格审核需要提交的资料一并报送宁夏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石嘴山市人才办和石嘴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适应性、匹配性等。资格审核后,初步确定参加面试或考核人选,报石嘴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4、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
(三)招聘方式
1、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直接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由石嘴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硕士学位人员,通过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手册》进行,由石嘴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需达到1:3,达不到1:3的,可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岗位经事业单位申请,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考核比例。
(四)体检
1、体检由石嘴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石嘴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招聘单位同意,可以复检,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该岗位应聘者中依次进行递补。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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