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63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制定本公告。
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63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名额
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63名,其中:中小学教师820名,医疗卫生系统1042名,其他事业单位1501名,中小学校特岗教师1500名(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7.现役军人;
8.自本人报名之日(含当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四)年龄35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除外;
(五)身体健康;
(六)报考免笔试岗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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