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疆兵团公务员资审/面试时间变更通知
一、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兵团机关的职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各师及监狱系统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考生资格审查
面试考生到报考职位部门所在地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6月14日-6月15日,每天09:30-19:00(中午不休息)。
兵团机关资格审查地点:兵团人才市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169号)。
各师机关和各师监狱系统资格审查地点:各师人事局。
考生注意:
在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招录职位如果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0日13:00。
2.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打印的《报名表》和《职位表》中报考职位“其他条件”栏上需求的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持单位证明,“在农牧团场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持团场政工办出具的证明(说明具体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
在疆服务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须持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内容说明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及工作表现)和服务证。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
“基层工作经历”、“ 专业工作经历”、“团场工作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面试入闱人员应严格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凡不符合职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有“双语能力”要求的职位,在资格审查时增加双语能力的测试,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6月23日—24日。
2.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费用40元。
咨询电话:
兵团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0991-2890637
农一师人事局 0997-6396231、2126322、6398163
农二师人事局 0996-2031406、2030686
农三师人事局 0998-2533054、2535035
农四师人事局 0999-8182432、8182221、8182440
农五师人事局 0909-7696690、7696697
农六师人事局 0994-5804782
农七师人事局 0992-6867839、6867369
农八师人事局 0993-2014939、2069511
农九师人事局 0901-3384236、3341024
农十师人事局 0906-3371195、3371506
建工师人事局 0991-6686428
农十二师人事局 0991-3839439
农十三师人事局 0902-2565169
农十四师人事局 0903-2566011
兵团监狱系统
兵团监狱管理局 0991-8820760
监督电话:
兵团纪委信访室: 0991-12388
兵团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0991-12380
兵 团 人 事 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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