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灵武市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灵武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对马龙等13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时间从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对所反映的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0951—5099016 0951—5099118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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