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衡阳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2)
四、资格复审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
3、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5、对于资格条件有疑问,由招考办参照考录相关政策,商相关部门研究,报招考领导小组决定。
五、面试相关事宜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等事项公告将于资格复审后及时在衡阳人事人才网、衡阳党建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请考生保持网上报考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的畅通,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主动及时告之市招考办,市招考办电话:0734-2896682。
附件:《衡阳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和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