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通辽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
3、“六项目”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4、笔试、面试考务费每人各150元;
5、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尚在合同期内的或未签聘用合同但属正式在编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人事关系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报名电话:0475-6388718 13848055550
咨询电话: 0475-883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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