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120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712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及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2)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在我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③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外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④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内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第(1)条和第(2)条中②、③、④所列条件的获得时间为2012年6月23日前。
6、六项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只有参加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才能应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服务期已满(2009年的"特岗教师"和2010年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中的"储备人才"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也可以应聘);
②考核合格(未参加期满考核或报名时未期满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须出具考核初步意见);
③服务期满未超出3年的;
④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正式编制)的。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工作经历、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和岗位需求表)。
8、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本简章和岗位需求表所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的计算时间为1976年6月23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聘用(列入正式编制)人员;
3、2013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考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测试两项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测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可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情景模拟、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详见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3日9时至6月28日18时。
(二)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2年7月5日至7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四)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未按照要求在6月28日前上传照片或未在7月1日前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如有疑问,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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