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鹿城区文化馆招聘艺术人员公告(2)
四、考试
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形象、举止、语言表达及活动组织的思维和即兴创作与专业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笔试对象。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入围笔试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具有笔试资格的人员,本人确认不参加笔试的,其笔试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发布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
鹿城区文化馆88379968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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