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进行了笔试和面试两科的,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只进行面试一科的,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1:3以上,对招聘岗位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及紧缺岗位,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2。
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由市人保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加。
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知识等;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②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③考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考点设在市中心城区内。考试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④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9月14日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准考手续。
⑤笔试成绩请登录吉安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2、面试
①面试工作按用人单位隶属关系由县(市、区)人保局或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0天内完成。面试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应制定本地本部门面试实施方案,报经市人保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②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两者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③面试人员的确定
各县(市、区)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笔试考试分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特殊岗位经批准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由县(市、区)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在各县(市、区)人保局、市直各部门网站进行公布,并报市人保局审核备案,同时明确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及地点。
④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人保局和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入闱考生进入审查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审查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⑤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各县(市、区)、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面试方案或由面试组织机构负责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各县(市、区)人保局和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各县(市、区)人保局和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市、区)人保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县(市、区)人保局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6-8286112
考务咨询电话:0796-8286792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3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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