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3)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两科,使用汉语文答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综合知识、写作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11日(星期六)全天,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下午2:00-4:30写作。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2年8月17日8: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2年8月20日9:00以后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部门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携带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两张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超时不予审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各遴选部门根据报考者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笔试、面试总成绩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二)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影响考察人员比例的,遴选部门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依据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一)公示。各遴选部门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遴选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各遴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471-6946330、6610241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6287995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遴选计划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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