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3)
㈦体检:根据招聘计划及报考人员总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新缺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递补(体检费自理)。
㈧公示与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各学科拟聘人员,其中幼儿教师100名(本旗户籍幼儿教师按照蒙语授课毕业生占20%、汉语授课毕业生占80%)。人数确定后报送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教体局与学生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最后将拟录用人员所有证件及档案交至人事局、监察局进行审验。
㈨聘用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内单位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高,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任合同书,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三年后根据学校考核情况可以续聘。试用期和聘用期享受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五、应聘办法
㈠应聘人员填写《鄂托克旗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并携带2寸彩照三张,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单位和旗团委证明及考核材料参加报名;“村官”须提供现所在苏木镇、嘎查村出具的在职证明;单亲家庭子女须提供本人申请(加盖嘎查村或社区,苏木镇公章)和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
㈡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㈢报名地点:鄂托克旗教育局304室。
㈣笔试时间:2012年7月30日
笔试地点:蒙古族中学
㈤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8月2日——8月4日
中小学教师:2012年8月2日
幼儿教师:2012年8月3、4日
面试地点:蒙古族中学
附件2: 《鄂托克旗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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