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赤峰市巴林右旗招聘巡逻防暴警务人员实施(3)
(2)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等项目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通过体能测试合格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填写《2012年巴林右旗招聘巡逻防暴警务人员笔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交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分,逾期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随时登录巴林右旗政府网或到旗政府公示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在巴林右旗政府网和旗政府公示栏上公示7天。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果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体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聘用,如体能测试分数相同则另行加试《公安机关“三考”基本法律知识读本》,确定最后拟聘用人员。
六、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并根据考录方案要求对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毕业生档案、退伍证、入伍档案等材料进行复审。对在报名时提供的证件不真实、不准确,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巴林右旗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
七、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由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及政审
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纪检监察、人事、公安派员考核。按照德才兼备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条件的标准,根据招聘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招聘考核结果在巴林右旗政府网、旗政府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人员管理,享受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2012年巴林右旗公开招聘巡逻防暴警务人员工作由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对违纪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6-621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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