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3)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8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8月2日至8月10 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8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与游仙区委组织部、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4、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8月3日至8月1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8月20日至8月24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6、岗位调整。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3:1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游仙区政务网、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7、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9月18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人事人才网、游仙政务网、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考生应携带《2012年8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二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招聘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游仙区监察局和社会全过程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3、凡与从事招聘工作的负责人、经办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在报名时请如实汇报其关系,以便及时调整工作人员。
关于招聘有关事宜由游仙区委组织部、游仙区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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