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招聘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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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12年9月14日止
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现因单位业务发展要求,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12年9月14日止(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材料以快递发出时间或寄件邮戳时间为准)。
四、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材料的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登陆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dzx_hr@yahoo.cn)报名。
采取邮寄材料报名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邮寄至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江西中路215号,邮编200002),收件人:姜老师。
五、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发放笔试通知。应聘人员应对递交的材料负责,如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2、笔试
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对文秘岗位、研发主管岗位、项目核证管理岗位、基层工作督导岗位、信息管理岗位、信息安全岗位、系统技术岗位、信息安全助理岗位组织统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等。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 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3、面试
文秘岗位、研发主管岗位、项目核证管理岗位、基层工作督导岗位、信息管理岗位、信息安全岗位、系统技术岗位、信息安全助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总分、面试总分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 单。
数据分析岗位、数理统计岗位不组织统一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均可参加面试;该2个岗位在结构化面试的基础上,加试专业理论知识的书面测评。根据面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和“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 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六、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招聘录用人员到岗后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3219290*8007
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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