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4人公告(2)
5.笔试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2012年9月26日9:00。
2.面试地点: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6楼会议室。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
3.面试组织:招聘人员面试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面试方式:由相关专业的副高职以上人员成立命题小组。命题人员由单位提供相应名单,并由市纪检部门通过抽签确定。试题要出两套,由市纪检部门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权重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岗位需要,进行相关专业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由市纪检部门抽签确定,主考官在7人考官组中抽签产生,考官组中要有市纪检委1人,负责全程监督。考生当场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抽取的顺序号,逐一进行现场答题。面试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
5.确定人选: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同岗位成绩依次递补或另行招聘。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报名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七、联系咨询电话
电话:0452-2318018 手机: 13846291788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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