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光泽县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公告(2)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等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前,入围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光泽县公选办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
(四)组织考察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体检人选(并列第三名者一并列入),并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光泽县公选办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选和考察对象名单将在"南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网"公布。
(五)决定任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对考试成绩、考察结果以及岗位工作需要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光泽县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任职后,在光泽县内最低服务期为5年。
公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公开选拔的监督
光泽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并聘请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在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中,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县公选办电话:0599-7922092.
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99-7951602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9-7922601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人员的差旅费用、食宿、体检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泽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光泽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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