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10月22日报名(2)
1.团级以上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正团职(含技术8级以上)6分,副团职(含技术9级)5分,担任军队正团或副团行政领导职务每月加0.1分(以转业移交时职务为准)。
(2)军龄(含毕业后直接入伍提干军官在地方院校的学习时间)每年1分。
(3)荣誉称号9分,一等功6分,二等功4分,三等功2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的,计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加0.5分。
(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5年加1分。
(5)撤职处分扣5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多次处分的,扣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扣0.5分。
2.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正营职(含技术10级)4分、副营职(含技术11级)3分,正连职(含技术12级)2分、副连职(含技术13级)1分,排职(含技术14级)不加分。
(2)军龄(含毕业后直接入伍提干军官在地方院校的学习时间)每年1分。
(3)荣誉称号9分,一等功6分,二等功4分,三等功2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的,计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加0.5分。
(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5年加1分。
(5)撤职处分扣5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多次处分的,扣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扣0.5分。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考试、考核结束后,考试分与考核分相加得出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考试分高者优先;考试分也相同的,军龄长者优先)。考试考核总成绩于10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在市考试院报名大厅的“公告栏”公布2天。
三、安置职位补选
(一)补选对象。
深圳市2012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报考志愿未入围的军转干部。
(二)补选时间及地点。
补选时间拟定为11月中旬,由市军转办提前通知,当天上午9:30至10:00团级军转干部补选、10:30至11:30总成绩排名靠前半部分的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补选;下午15:00至16:00余下的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补选。补选地点设在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5楼报告厅)。
(三)补选方法及要求。
现场张贴《深圳市2012年团级以上军转干部安置补选职位表》、《深圳市2012年营级以下军转干部安置补选职位表》,列入补选的职位名额为安置考试第一批录取完后的空缺职位,其中原职位所设置的部分限制性条件会取消。补选按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由本人在补选职位名额挑选并签名确认,市军转办当场核对补选职位资格。职位一旦签名选定,不得更改。
补选要求:
1.补选时携带军官证、毕业文凭。
2.请按规定时间参加补选,缺席或放弃补选者,由市军转办从补选后剩余职位中安排。
四、定岗定位
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考核总成绩入围(含补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军转办拟定安置分配名单,并下达给有关接收单位(档案材料同时移交),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员定岗定位情况反馈给市军转办。
五、军转干部报到
军转干部持原部队开具的报到材料,包括干部行政介绍信、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军队职务工资档次计算截止批准转业当年)、转业军人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军转办办理报到手续,地方工资从到市军转办办理报到手续后下月起算。接收单位办理军转干部接收手续后应及时办理公务员(职员)登记(聘任)手续和落实工资福利待遇。军转干部逾期不报到将按退档处理,次年再移交我市安置的仍按原安置单位发出报到通知,连续两年逾期不报到退档的,将不予接收安置。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12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报名表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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