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六安市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由区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2年度裕安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度裕安区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其中疾控中心2名,妇幼保健所3名,住房管理中心4名,规划建筑设计中心4名,茶叶发展办公室2名,重点工程办公室4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4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2名,社区服务中心4名。详见《裕安区2012年度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社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规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1日-11月2日;
(二)报名地点:裕安区卫生局六楼会议室(七中对面)。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的介绍信。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均需填写《裕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并缴纳考试费用90元(笔试费45元/门)。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者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统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由监察、人社、教育局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裕安政府网上公告。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区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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