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招聘3名人员公告(2)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 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 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edu.org,公告公示);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edu.gov.cn/gb/index1.html,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教育厅(人事处):0571-8800893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069263(程女士),88833416(屠女士、石女士)。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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