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杭州)招聘人员公告(2)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在其他已考核人员中安排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经济信息网(http://www.zei.gov.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zjdpc.gov.cn,“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省发改委(人事处):0571-87059373;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其他未尽事项,以招聘现场公告信息为准。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人事处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2号(邮编:310006)
电话:0571-87055502
传真:0571-85112092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
201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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