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高校毕业生援助彩虹工程公告
黑龙江备考交流QQ群:162984946
报名时间:12月17日至12月19日
报名地点: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号楼305室
为落实《黑龙江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意见》(黑人社发〔2011〕111号),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以下简称“彩虹工程”),通过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为确保“彩红工程”取得实效,现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范围及人数
基层农保机构公益性岗位5人;基层社保机构、基层医保机构及《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开发公益性岗位5人,共计招聘公益性岗位10人。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在阿城区域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8年至2012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重点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
四、招聘方式及招聘原则。
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阿城区就业局负责具体实施。
(一)报名时间。12月17日至12月19日,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张一寸红底照片到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号楼305室报名。
(二)报名费用
报名费用金额于取准考证时通知缴纳。其中低保家庭招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可以享受减免交笔试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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