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龙岩市委政法委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
四、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笔试主要考察《综合能力测试》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如未达到这个比例,需报招聘单位研究处理。
(1)笔试时间及分值
《综合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申论》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龙岩人才网站公布)
(2)笔试地点:闽西交易城原行政中心三楼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3)笔试成绩公布:龙岩人才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拟录用人员因自己放弃,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不能应聘,可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者综合成绩应达60分(含60分)以上。
2、体检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理。
3、考核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办法与待遇
聘用采取人才派遣方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福建省海峡人才派遣公司龙岩分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聘。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市直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工资由福建省海峡人才派遣公司龙岩公司发放,并规定缴纳“五险”。试用期满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中共龙岩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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