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赴武汉现场招聘181人公告(2)
(二)考试(考核)
1. 教育类、医疗卫生类及丽水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岗位采用面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面谈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签订就业意向书。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教育类岗位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医疗卫生类及丽水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2.丽水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面谈确定为考核入围人员的签订就业意向书,直接考核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丽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岗位采用现场面试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面谈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短信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考核)合格入围人员中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 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市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 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服务年限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岗位服务年限为8年,其它岗位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丽水市中心医院:0578-2681013
丽水市人民医院:0578-2780031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0578-2152196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78- 2211587
丽水市中心血站:0578-2520138
丽水学院:0578-2276220 2271014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0578-2159015 2789790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 0578-8062108
丽水市职工中等卫生学校: 0578-2133878
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0578-2276723
浙江省丽水中学: 0578-2131020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0578-2301982
丽水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0578-2120237
丽水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 0578-2132940
丽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 0578-2668011
附件:1.201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赴武汉现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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