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金华市大学生村官选聘25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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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我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50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10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0名(村党支部书记助理120名、村委会主任助理30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一)择优选聘的范围和对象
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具体院校名单附后)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公开选聘的范围和对象
1、本县(市)生源或本县(市)户籍(以2013年4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选聘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岗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金华市本级(含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源或户籍(以2013年4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可以在婺城区、金东区选择一地报名(重复报名取消考试资格)。
(三)选聘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4、其他选聘条件见各县(市、区)选聘公告。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至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211、985高校由省教育厅负责汇总,省内高校由团省委负责汇总。
3、组织面谈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市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一对一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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