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选聘大学生村官1500名公告(2)
3.资格初审。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计算机系统将自动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应对填报的各项信息承担责任,凡未真实反映自身情况的信息,视为虚假信息,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4.网络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于3月6日至16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络缴费,考试费用为每人40元。报考了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并成功进行了网络缴费的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无需再另行缴费。
5.信息修改。报名系统将在3月20日9:00至3月21日18:00重新开放,已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有条件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
6.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8日9:00至4月13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须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信息),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打印。考试时,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了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考生,一律只打印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准考证》,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7.笔试加分规定。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在本次选聘考试中笔试成绩加3分。
加分人员及加分情况与笔试成绩同期公布,加分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审核。
8.岗位裁减规定。每个县(市、区)职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应不小于3:1,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未达到3:1的职位,视情况对该县(市、区)职位计划选聘数进行裁减。
(三)统一考试
考试工作由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选聘办)统一组织。考试地点设在16个州市,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考点;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1.笔试。笔试时间为4月13日,共120分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200分。
本次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科目和2013年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采用相同试卷。
2.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于2013年5月30日在云南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于5月21日至2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分数。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全客观化试题,有关分数疑问可申请查分的对象,仅限于参加了考试但成绩显示为缺考的考生。
报考了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考生,用其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作为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成绩,同时在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成绩公布栏公布。
根据所有报考大学生村官的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省选聘办将制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每个县(市、区)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划定进入复审面试范围初步人选。
(四)复审面试
8月25日至9月10日期间,由各州市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1.确认人选。由各州市对复审面试范围初步人选进行确认。一是对报考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并已经过面试和体检,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并进入复审面试范围初步人选的考生,经确认后,不再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复审面试;二是确认是否有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考生。确认完成后,由各州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并按每个县(市、区)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面试正式人选。
2.资格复审。由各州市自行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对面试正式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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