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8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山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83人)
一、招聘人数
2016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3名,其中60名定向招聘云南省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
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
州属和各县(市)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在以上网站和各县(市)相关网站公布。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㈠招聘范围
全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及增人计划限额内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列入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
㈡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基本招聘条件
㈠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7.新进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80年5月11日至1998年5月10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8.生源地或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仅限2016年5月10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户籍或文山州生源的毕业生报考。在文山州大中专院校就读且户口已转入学校的2016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视为文山州户籍,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不受各县(市)的户籍限制,部分岗位对户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的户籍条件为准。
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6年毕业生除外);
4.2014年以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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