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考258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德宏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云南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8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8人,其中: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30人。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一)普通岗位
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毕业生,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具体年龄段以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
除具备普通岗位的招聘对象基本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三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科、专业、技能条件或生源地、户籍要求。
(五)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参加2016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特岗教师)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
(三)2016年5月13日(含13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2011年以来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六)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普通岗位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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