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漳州龙文区公开招聘83名中小幼教师(3)
四、考试方法
1、考试方法:采用笔试形式。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2、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20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笔试内容可到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网查询。
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有关加分证明于复审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其笔试考试专业成绩高低确定位次。弃权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基层学校需求确定具体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规定程序上报登记。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96-2165807
漳州市龙文区公务员局
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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