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宁德福鼎市城区中小学选调40名在职教师公告(2)
5.根据考生考试成绩高低按学校学科岗位名额择优录取,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则进行加试。
6.中学教师进城考试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学科只能择优选调录取1人。
7.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开考学科所需人数时,录取采取末位淘汰(即最后一名不录取),报考人数只有1人不开考。
8.进城考试选调录取人员人事、工资关系按规定办理。
六、调配纪律要求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进城考试:
(1)违法违纪受纪检、监察、“610”办、公安、教育等部门处罚,处罚期未满者;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罚期未满者;
(3)全年旷工累计7天以上者;
(4)2010年以来有一年考核不合格者;
2.被录取人员名单公示7天。
3.今年进城考试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将对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教师,取消进城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报考。
本次考试违纪违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考试是一项涉及师资队伍的稳定和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我局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杜绝不正之风,同时希望社会各界,有关部门予以大力支持,以保证教师调配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省自考办郑先生:0591-87665932
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0593-7820061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福鼎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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