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莆田市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2)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办法:采取说课和五项技能技巧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与分值:
(1)五项技能:
具体为“弹、唱、跳、说、画”五项技能测试,每个项目分值20分。其中“弹”为弹奏现场抽定的现行教材内歌曲一首,限时3分钟;“唱”为清唱,自选成人歌曲,限时3分钟;“跳”为自选一段舞蹈(题材不限,伴奏带自备,刻录成U盘、单盘单曲),限时5分钟;“说”为现场抽选一个幼儿故事,限时3分钟;“画”为命题画(作画工具自带),现场作画,限时30分钟。弹奏用的钢琴、绘画用的的8开图画纸等由招聘领导小组提供。
(2)说课:
现场撰写说课稿(限时45分钟,说课稿不评分),现场说课10分钟,课题现场随机抽取,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5.使用教材: 现行教材(具体目录待定)。
6.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委7人。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职位(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四)考核
1.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 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若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核办法: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1.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市公务员局网站(www.ptrs.gov.cn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同意。
五、注意事项
1.对应聘对象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市公务员局网站(www.ptrs.gov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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