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嘉兴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2)
2.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市文化馆招聘职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以文字录入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总成绩=笔试科目分÷2×30%+文字录入成绩×40%+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如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对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截止到2013年4月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4月9日报名时提供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 报考人员一律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6.截至2013年4月9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9232899。
附件:2013年上半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条件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