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台江区属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33名(2)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笔试时间:4月27日(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者可在考试后5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区卫生局、区公务员局和区监察局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13年5月10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由区卫生局、区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单位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3、面试试卷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
4、面试考官委托市卫生局从专家库中抽取,考官和用人单位考官按6:1组成。
5、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以及递补名单由区卫生局、区公务员局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卫生信息网http://www.fuzhou.gov.cn/wsj公示3天。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区卫生局电话通知,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8:00之前由确认,并及时报区公务员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2013年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在职人员: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区卫生局、区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卫生信息网 http://www.fuzhou.gov.cn/wsj公示。
五、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