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台江区属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33名(3)
七、聘用
招聘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卫生信息网http://www.fuzhou.gov.cn/wsj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区公务员局审批。
招聘单位依据国家和福州市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本岗位不再递补录用。
八、注意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州卫生人才网或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阅相关文件。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4、福州卫生人才网是招聘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后,拟聘用的考生,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到福州市台江区公务员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的,应主动向福州市台江区公务员局说明理由,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
7. 招聘过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台江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
台江区公务员局 台江区卫生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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