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半年绍兴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选调257人公告(2)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对考察与体检均合格的应聘对象作为2013年绍兴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新工作人员录用。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大中专历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县卫生局具体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考工作指导监督。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周一)8:30—15:00
报名地点:柯桥华联国际商贸城B幢四楼浙江省轻纺人才市场
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绍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下载地址:中国轻纺人才网(http://www.ctcrc.com.cn)和绍兴县卫生网(http://www.sxxws.gov.cn)。如应聘者在报名表中提供的信息经确认为虚假信息,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应携带《绍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卡、页)和学历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执)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和单位证明(证明必须在2013年4月1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2013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
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县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按实际合格报名人数组织考试的岗位,报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并在网上公布最终确定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情况。确需取消招聘计划的,由县卫生局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后,为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比例:硕士生及以上按1:1比例录用,硕士生以下如报名人数达到计划数3:1的,按3:1比例录用,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比例的酌情放宽比例录用。
(二)笔试
时间:2013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招聘、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分类进行考试。
非卫技类:
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或准考证号)。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选调职位除外)。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卫技类:
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学历的不参加考试,直接考核录用。
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的,采取专业测试或面试的方式;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以下学历的只参加笔试考试,不再进行面试。
笔试内容:医学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如因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本次公告招考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40分。
笔试成绩、名次在网上公布,由应聘人员自行在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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