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岗位应用技能测试和外语测试。
岗位应用技能测试主要考察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外语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按1:7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为2个及以上的,按1:5比例确定。不足相应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测试人数确定。
外语测试主要考察外语的听说译能力,采取口试形式,测试结果作为面试评分参考。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者淘汰。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迟到者视为放弃。
放弃外语测试和面试的,按岗位应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根据网上体检通知,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考核不合格标准见附件2)。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办理录用手续,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
正式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由用人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
三、其他
相关信息请关注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网站(www.nftz.gov.cn),咨询电话:0574-86820152。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机构:中共宁波市纪委保税区工作委员会,电话:0574-12388,86888679。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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