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招聘信息管理员公告(2)
四、考试及聘用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根据考试科目所需作答的时间确定。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省残联同意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
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个人仪表及举止礼仪等综合情况。面试时间、地点由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入围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考核、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在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zjcl.com.cn)上公示7天。
若应聘者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公示后不合格的情况,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替补人员。
(五)聘用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原为合同制人员的,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书。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1-85781150,13968016089。
浙江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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