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嵊州市事业单位招聘61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及科目: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013年嵊州市事业单位笔试培训班
2、面试。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3年嵊州市事业单位面试培训班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2013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4月19日。
(四)非嵊州市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本市工作满五年后,方可调离本市。
(五)咨询电话: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5-83012235
嵊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0575-83118036
嵊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0575-83332209
嵊州市规划局 0575-83335376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0575-83018326
嵊州市农业局 0575-83100851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0575-83026632
嵊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0575-83331311
嵊州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0575-83359916
嵊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575-83107286
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 0575-83028371
嵊州市旅游局 0575- 83299085
嵊州市机关事务局 0575-81381010
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575-83365902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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