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招聘人员公告(4)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454)8618033。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处):(0454)8618878。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路14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干部科
邮政编码:154007
电话:(0454)8618383(传真)8618033
Email:jdrczp@163.com
联系人:杨振宇郑佳昕
九、其他情况说明
1、2013年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必须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2、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3、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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