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平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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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4月22日16:00
为满足平湖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转发〈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08〕2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平湖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2名(含乍浦镇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平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phlss.gov.cn);
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4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平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户口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5)平湖市环境监测站面向平湖市行政区域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对象为:平湖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平湖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部分职位面向嘉兴、浙江省,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4月16日至1995年4月16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在“(一)招聘范围和对象”中所列的第(3)条、第(4)条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72年4月16日至1995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4月16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在2013年4月16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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