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3)
五、2013年仙居县事业单位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各招聘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12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2013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仙居人才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七、2013年仙居县事业单位注意事项
1. 年龄计算至2013年4月2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3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社会人员凭学历证书原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 招考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以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设定,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6.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7789933
10.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仙居人才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告栏公布。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