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时—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
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万盛经开区中心检察室(关景湾车站对面 、 原万盛区检察院五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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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特面向社会招聘检察文职人员,安排到万盛经开区中心检察室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检察文职人员2名(男女各一名)。
三、报名条件及不能报考情形
(一)报名条件:
1.户籍和住所地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高: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7米以上。
4.学历: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色盲、口吃、重听,两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其它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男性报考者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机动车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5.曾被劳动教养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受到两次以上刑事处罚,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时—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万盛经开区中心检察室(关景湾车站对面 、 原万盛区检察院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48333889,13308355898;联系人:朱盛龙。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四)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五)报名结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微机实作和面试二部分,总分为100分。
1. 微机实作,总分60分。内容包括打字操作、WORD和EXCEL操作、PPT等制作。
打字操作在规定时间内,测试汉字输入速度、准确率(10分)。
WORD和EXCEL操作主要考核应试者制作文件、制表、数据录入、统计等基本技能(20分)。
PPT制作主要考核应试者制作幻灯片的基本技能(30分)。
根据上述考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面试,总分4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综合素质等方面。
微机实作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政审
1.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原则上不复查。
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
七、用工形式及待遇
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发出试用通知,被试用人员携带身份证及时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1200元/月。经试用期培训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1650元/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单位解决早、午餐。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被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八、招聘纪律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参选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附则
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8333889
附:《2013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2013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
编号(招考工作人员填写):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一寸免冠 彩色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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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政治面貌 | 婚 否 | |||||||||
身 高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特 长 | |||||||||||
家庭地址 | 本人联系电话 | ||||||||||
户籍所在地 | 身份证号码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称 谓 | 姓 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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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承 诺 |
1.对《简章》要求的报名资格和条件我已清楚,我符合各项资格和条件; 2.我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3.若出现与上述1、2事项相违背的实事,一切责任由我个人承担。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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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