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
四、考试及录用办法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其中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笔试。笔试时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资格复审及面试。笔试结束后,产学研合作研究岗位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5人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产学研合作研究岗位2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人为面试对象,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若招聘岗位所有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低于60分,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并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员,浙江省科协大众科技网(www.zast.org.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递补办法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其他
(一)本公告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和浙江省科协大众科技网(www.zast.org.cn)上公开发布。笔试结束后的后续信息发布指定在浙江省科协大众科技网上公布,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0571—88182029
浙江省科协组织人事部:0571—85107601
浙江省科协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571—85107003
浙江省科协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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