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招聘公告(2)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2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材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会计岗位考务费4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材料分析、机电检测岗位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30%、专业知识科目30%、面试40%计入总成绩。会计岗位分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50%、面试50%计入总成绩。
1、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内容:
材料分析岗位:
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
实验室管理及计量质检基础知识;
相应检验检测岗位专业知识。
机电检测岗位:
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
实验室管理及计量质检基础知识;
相应检验检测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查询。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79—83207006
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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