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实验操作和面试,其中专业知识科目40%、实验操作30%、面试3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
药品检验岗位: 中国药典(二部),药物分析、分析化学等专业知识;
中药检验岗位: 中国药典(一部),中药学、生药学等专业知识。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数3倍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考。(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实验操作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实验操作考试和面试。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实验操作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 单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9-82328220 0579—82318447
网址:http:∥www.jhyjs.net
通讯地址: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金华市胜利街648号)
邮编:321000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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