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面试
栏目编导和摄像记者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播音主持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1) 栏目编导和摄像记者岗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面试注重对应试者播音风格、主持能力、个性特征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试了解。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分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组织考生外景出境(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
第二步到演播室播新闻稿(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线。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广播电视总台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667009、2667032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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